关于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玻璃门”、
“弹簧门”、“旋转门”问题的调研报告
日照市委统战部
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1月23日
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的调研通知要求,我市对10家大中型民营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结合去年下半年我市组织的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结果,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初步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日照市委、市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引导,强力扶持,鼓励,完善服务,全市民营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呈现出四个主要特点:
增长速度快。截至底,全市民营经济户数 户,比去新增 户。其中,私营企业 户,较去新增 户;个体工商户 户,较去新增 户。民营经济注册资金 亿元,同比增长 。中小微企业发展到 家,比去新增 户,其中,规模中小工业企业 家,小微工业企业 户。,全市民营经济完成总产值 亿元、增加值 亿元、出口交货值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 、 ;实现营业收入 亿元,同比增长 ;实现利润 亿元,同比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同比增长 。规模中小企业实现利润 亿元,同比增长 ;实现利税 亿元,同比增长 ;完成出口交货值 亿元,比去年同期 个百分点。
政策环境好。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21个市直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抓好督导检查和监督考核。一是落实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法》和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从加大财政支持、落实税收政策、加快结构调整优化升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0条操作性强、支持力度大的具体措施。二是扶持。出台了《关于加强和金融服务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积构建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落实了具体措施。三是加强考核。出台了《日照市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考核办法》,从创业兴业、发展目标、发展环境三个方面对区县小微企业发展进行考核,并将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列入市政协专题议政会。四是协调行动。工商部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推行零障碍准入、零收费创业、零条件支持、服务、零缝隙规范的“五零”服务模式。市财政局落实小微企业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技改专项资金1000万元,扶持鼓励小微工业企业进行改造。经信、监察、金融办、税、地税等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扶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做好发展环境、融资、税费减免等工作。印发了《小微企业财政税收政策汇编》,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了专栏,大力宣传有关民营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典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服务体系全。一是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争取家省专项资金200万元,市财政配套45万元,建立了“一台”(公共服务平台)、“一网”(中小网)、“一热线”(呼叫中心服务热线)、“一队伍”(服务机构队伍)、“一机制”(平台运营考核奖惩机制)的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了4家省、8家市创业辅导基地。二是建立市、区县联动机制。联合中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管理、科技和人才等服务。三是开展培训交流。制定了2012-2015年中小企业培训规划。举办中小企业巡回大讲堂日照班和商业模式研修班,开展了银河培训工程,依托上海交大、浙大等知名院校,开展成长型企业管理者进修、规范化管理能力和银河培训工程18个班次,培训企业高层管理者1030人、员工2200人。市工商联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培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600多人;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参加了第九届中博会、亚太经合组织技展会等贸易洽谈会,共签约合同金额4.2亿元。四是推动信息化建设。引导条件的民营企业利用信息企业的管理水平,开展电子商务,降低管理和营销成本。五是融资方式。推动省再担保集团、省信托有限公司与市签订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战略协议,发行“日照之星”集合信托系列产品两只,融资1亿元;成立了日照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中心设立窗口,面对面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档案,组织实施“小微企业信用工程”。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年活动”,向有关金融机构成长型小微企业162家,获得银行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授信额度11.7亿元。市工商联积协调银行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增加贷款,与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签订战略协议 ,分别到各区县乡镇商会召开银企座谈会,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实现短距离的对接。截至6月底,全市各家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48.6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54.3,同比增加162.6亿元,增幅33.4;较年初增加66.32亿元。
发展潜力大。一是做好发展规划。制定了小企业培育计划 、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中小企业科技计划和特色产业计划,组织实施了百家小微企业成长示范工程,对106家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的小微企业进行培育,引导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研发新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大帮小”活动。组织25家大型民营企业结对帮扶25家小微企业。三是开展“一企一”创建活动。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引进创新和人才。认定市“一企一”企业36家。其中8家企业被省中小企业局认定为“一企一”研发中心,7家企业被认定为“一企一”企业。有14个中小企业项目列入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改造项目。四是加大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为大企业配套和产业集群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对19个条件相对成熟的产业集群逐个进行分析论证,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行政区域分治、知名度低、公共服务平台不健全等问题,我市车辆及配件加工、果蔬深加工、海产品加工、木材加工4个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获得家、省扶持。目前已培育出钢铁及配套、车辆及配件加工、石油化工等3个年营业收入过200亿元,果蔬深加工、海产品加工等16个年营业收入过50亿元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拉动支撑效应凸显,贡献率稳步。
二、“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的具体表现
(一)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规定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2005年以来,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务院先后出台了“非公36条”和“新36条”,家发改委、资委各部门又随后出台了42个相关实施细则,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细则,这些政策大地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实践中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有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规定。比如,在企业设立与注册方面,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条件限制依然不少,过高的设立注册条件、过多的前置审批事项、过严的资本募集方式,束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行业准入方面,有的职能部门和垄断行业对民间资本还存不放心、看不惯等歧视性行为,名义上开放,实际上限制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非公有制企业没有真正到平等准入门槛、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受到法律保护,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戏言“上面放,下面望,中间顶门杠”;在税费方面,还存在一些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与公有制企业相比,非公有制企业税费负担仍然较重,小微企业税负偏高,从市地税局提供的数据看,我市业小微企业税负为0.61%,是行业平均税负的1.6倍,是大型企业税负的2.44倍。
(二)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隐性壁垒还没有得到根本
近几年,各下大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显性规定正在逐步废除,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隐性壁垒。一是政策难。有些政策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刚性执行不力,个别职能部门随意设置门槛,导致一些政策看得见,非公有制企业不到。对“企业是否了年应纳税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显示,95.5的小微企业反映没有到,原因是40.9的小微企业反映自己不条件,政策门槛过高。二是融资难。各银行信贷多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而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设置了较高的抵押要求,导致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高,融资规模受限,融资难度加大。调查数据显示, 62的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54.5小微企业反映融资困难, 49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金额在50万元以内,18.2的小微企业两年以来没有获得过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手续过于烦琐,占用时间太多。企业负责人反映要用30左右的时间去融资,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融资综合成本费用率过高。36.4的小微企业的融资综合成本费用率为10-12,18.2的小微企业的融资综合成本费用率为12-15,4.5的小微企业的融资综合成本费用率为20以上。三是市场准入难。虽然家已经放开了部分垄断部门和行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隐性障碍。人大代表、工商联副主席刘沧龙说,全80多个行业中,允许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有企业反映,允许民营企业参与原油进口的政策已出台多年,但一些部门行业准入条件和行业集中度,以淘汰落后产能和整顿行业秩序为由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大型有企业为标杆制定行业标准,实际上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参与。相关部门通过行政审批让民营企业获得经营资格。对“小微企业是获得过采购合同的调查”结果显示,81.8受调查民营企业没有得到过相应的采购合同,原因是:22.7的企业反映标准太高,竞争不到;36.4的企业反映不想参与。
(三)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操作性不够强,宣传培训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好政策空置
近几年,各出台多种政策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由于原因,各职能部门宣传不够,非公有制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政策的渠道不畅通,导致好政策空置。对“企业是否了年应纳税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显示,50的小微企业不知道有这个政策。对“企业是否获得过各有关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的调查结果显示,27.3的企业不了解该政策。从调研结果看,好政策进不了企业,大部分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或知之甚少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培训、指导、服务不到位,受访企业反映,对家出台的系列政策不知道向哪个部门申请、如何申请,政策操作性差成为政策落实的障碍。
一些政策在具体操作中打了,反映出我们的好多政策在落实环节上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够细、不够具体,操作性差,实践中很难落实。有些政策门槛设置过高,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因达不到标准而无法,使政策的制定流于形式,有企业反映,“月额不超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政策,起征点过低,能的企业数量很少;有些政策执行起来环节太多,手续繁杂,有些政策对企业财务管理要求过高,一些小微企业因无“明白人”而无不会办理,只能放弃。对“小微企业是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的落实情况的调查显示,81.8小微企业反映未能,原因是:手续复杂,放弃;9.1的小微企业反映对研发项目、费用认定有争议。市地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能够税收政策的小微企业户数较少,2012年仅有1086户,占总户数的7,减免税款只有1200多万元。
三、解决“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的建议
(一)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建议各党委、从制度设计入手,加快完善现行制度中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切实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不合理规定,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决卸掉“弹簧门”、“旋转门”,打碎“玻璃门”,为非公经济发展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隐性壁垒
建议各党委、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尽快重新研究出台与《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务院关于进一步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相配套的操作性、实用性强的实施细则,下大力隐性壁垒,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实施“非禁即入”、“法无禁止皆可为”,扫清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间。
(三)加快转变职能的步伐
建议各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限度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切实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提供优的服务,真心实意地为企业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好地民间资本,鼓励民间投资,助推非公经济发展壮大。
(四)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一是建议引入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发挥各工商联和协会商会的功能,对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实施第三方评估,以评估的结果评判落实的深度,以此推动政策法规的落实,杜各职能部门“自拉自唱”。
二是建议党委、要建立政策法规落实的考核督查机制。将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各的政策法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将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执行全过程纳入考核。要及时运用第三方评估的结果,督导各职能部门,要设定时间表,执行不落地、不到位的要设定“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加大问责力度,工作落实。
三是建议扩大监督面。要建立由发改部门、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的四方监督机制,监督各项政策法规的末端落实情况,以监督促落实。